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材料
1、2015年1月1日起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门诊发票和门诊明细清单(一张发票对应一张清单,按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好);
2、住院医疗费用专用发票或票据证明和汇总明细清单;
3、疾病诊断证明书;
4、婴儿出生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5、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6、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必须激活金融账户(没有社会保障卡的提供参保人银行账号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);
7、由他人代办的,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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