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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才招聘

广东医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

发布者:人事处  时间:2015-11-16 17:29:37  浏览:

     广东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,是全国首批获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,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,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,1991年获广东省办学水平评估一等奖,2005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, 2013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。学校总面积为1404亩,由湛江校区、东莞校区两部分组成,湛江校区位于富有亚热带风情的沿海开放城市湛江市;东莞校区位于东莞市美丽的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。目前学校全日制学生2万多人。

为了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,现根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决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岗位11人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条件及岗位

(一)遵守宪法和法律,思想端正,无犯罪记录。涉嫌违法违纪,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,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,不接受其报名。

(二)忠诚教育事业,恪守学术规范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,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、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。

(三)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。

(四)身体健康,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
(五)应聘者必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(附件1)的专业方向、学历及其他要求。

二、报名办法

(一)报名方式: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。填写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2)和《广东医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3),与个人简历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、专业技术资格证、职业资格证、外语水平证书、身份证等扫描件一并打包发到邮箱:gdmcrsyj@gdmc.edu.cn,邮件主题请按“岗位代码+姓名+专业+学位+毕业学校”的格式。(注:发邮件后收到我校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)。

(二)报名时间:201444日截止。

三、资格审查

学校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者的报名资格,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分批在我校主页人才招聘栏公布。

四、考核方法

招聘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,成绩各占50%,总分100分。

(一)笔试

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。根据笔试成绩,从高到低,每个招聘岗位按1:3(人数不足1:3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)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。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将在广东医学院主页的“人才招聘”专栏上公布。

(二)面试

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。根据考核综合成绩(笔试、面试成绩各占50%),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。面试成绩及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广东医学院主页的“人才招聘”专栏上公布。

五、考察、体检与聘用

由广东医学院人事处、纪委监察处和二级用人单位按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和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察和体检。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,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,补录时按应聘者的考核综合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。

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东医学院主页的“人才招聘”专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

经公示无异议者,通知上岗试用,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,方可办理人事关系。

六、薪酬待遇

招聘的人事代理制人员,执行《广东医学院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》的薪酬待遇。

七、其他事项

(一)应聘者要求于 20141231日前 获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。其中,2014年应届毕业生要求 20141231日前 能够办结毕业生派遣手续;海外留学应聘人员,须在 20141231日前 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并到校工作。未能按时获得上述聘用条件或未能按时报到者,所签公开招聘录取人员协议书自动失效并取消聘用资格。

(二)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,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。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,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成绩,已签订的协议无效。

(三)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。对于招聘中出现空缺的岗位,可从已入围的、符合该岗位要求且服从调剂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。

(四)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、聘用结果等,均在学校主页人才招聘栏中发布,请随时关注。

(四)本公告由广东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,招聘工作由广东医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。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,请浏览广东医学院网页,网址http://www.gdmc.edu.cn

招聘工作咨询电话:0769-22896201(人事处)

招聘工作监督电话:0769-22896228(纪委监察处)


附件1:广东医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计划(人事代理制).doc

附件2: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.doc

附件3:广东医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.xls

广东医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4年3月14日


联系电话:(湛)0759-2388521、(莞)0769-22896201